辦 學 理 念
(一)肯定每個兒童都具有潛在的能力,如果因為智能不足或是文化不利的因素,致使他們在學習上的表現不佳,學習成就方面不盡理想,教師也不可因之而放棄或者感到氣餒,應堅持一個理念,只要教師安排適當的學習環境,運用有效的教學策略,如此學習定可以有所進步的。
(二)每個兒童都有善良的本性,一時的違規犯錯並不表示他是天生的罪人或壞人,只要妥善的設計較佳的環境,供其學習,教師能付出愛心耐心和信心,從旁予以輔導,必能改變其氣質,塑造健全的人格。
(三)每一位從事教育工作者都必須有此認定:學生有從錯誤中擷取成長經驗的權利,青少年時期是人生學習的重要關鍵,而學習是一件困難具有挑戰性的事情,故難免發生挫折或遭受失敗,身為父母和師長的尤需要鼎力協助,期在學習和成長過程中獲得滿意的結果。
掌 理 職 務
1.綜理校務。